《對話人民法官》之民法典中關于賭資借款類的案件
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法院石嶺人民法庭副庭長王麗娟
主持人:親愛的人民網網友們大家好!歡迎收看《對話人民法官》欄目,今天做客我們訪談間的是: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法院石嶺人民法庭副庭長王麗娟,歡迎您!
王麗娟:人民網的網友們,大家好!
主持人:相信大家通過新聞或者在網絡上都看到過一些關于民間借貸類的糾紛事件。那么群眾在借貸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借款人在償還貸款過程中又應該怎樣保護好自己的權益呢?
下面請王麗娟法官為我們解讀下民法典中關于民間借貸類的相關問題。
王麗娟:賭資借款是否應該保護?為什么要選擇這類案件?這類案件產生的緣由是什么?
這是因為在基層院中,這類案件很常見。賭資借款一般在農村每年都會發生多起,在賭局上一些借款人就會借錢繼續賭,會在當場或者事后給出借人出具欠條。
主持人:這類案件有哪些特點?訴求是否合理?
王麗娟:這類案件的特點是出借人利用民間借貸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出借人明知出借的理由和原因以及借款人的用途,但出借人打的就是這個算盤,就是利用這種借款來賺取高額利息,這種行為是違背公序良俗的,這類借款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主持人:群眾應注意哪些問題?
王麗娟:就是要告訴老百姓,睜大眼睛看清楚,不要因此上當受騙,尤其農村有些人專門設賭局釣著大伙去賭,從中賺錢,讓借款人出具的欠條都是相當高的利息。也想告訴大家,遇著設局賭博的情形要報警,設賭是違法的行為,在刑法上有個賭博罪和開設賭場罪。
下面說一個案例。
被告張某在春節期間向韓某借了10000元錢用于給付賭債,幾個月后,因為張某沒有償還這筆款,韓某帶著人來到張某家,讓張某出具了欠據一張,欠款金額13000元,后韓某到法院起訴令張某償還借款。庭審中,被告張某舉了兩名證人證言,證明該款是在韓某及其朋友組局的賭場中因輸錢向韓某借的,當時由其中的一位證人也是當時賭場幫忙的接過錢給贏錢的人分了。經過我們審理,認定該借款屬于賭資借款,該借款行為無效而且該行為本身屬于不法行為,對其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因此駁回了原告李某的訴訟請求。
主持人:這個案例涉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王麗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一共有六項,今天著重說一下第四項、第五項和第六項
關于第四項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此項規定的民間借貸行為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因其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故該借款行為應當認定無效。此外,以合 法的民間借貸行為來掩蓋非法目的時,不僅借貸關系不受法律保護,而且從事違法行為的民事主體還將根據其行為的危害程度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司法實踐中,常有借款人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進行民間借貸的案件發生,如為犯罪活動準備資金,借款用作賭資、毒資、嫖資等。
關于第六項違背公序良俗的:法律上的公序良俗,是指法律行為的內容及目的不得違反社會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公序良俗是民事法律的一項基本原則。《民法典》第8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153條第2款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也就是說一個人不可通過其法律行為降低為保護公共利益而實施的法律的重要性,公序良俗有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及一般道德觀念的功能,所以不能違背。
第五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可能有人說,那無效就返還唄,我要告訴大家賭資是不能返的。剛才說了那么多想讓大家知道,賭博不僅違背公序良俗,也是國家法律嚴令禁止的行為,賭資屬于非法債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以上說了這些法律規定,就是要告訴大家:賭無大小,久賭必輸,賭博成癮,害己害人,怡情也好,娛樂也罷,要理性!
主持人:好的,感謝王麗娟法官,《對話人民法官》我們下期再見!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